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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临沂兰山小学师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当好文明使者,积极响应倡导《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月21日,临沂兰山小学大队部组织红领巾志愿服务队开展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红领巾志愿者们身披红色授带,在兰新社区向市民发放《条例》明白纸,并耐心向市民解读《条例》内容,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各项文明制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并对市民不文明现象进行劝阻,引导其自觉维护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小志愿者们的行为,受到了过往行人的瞩目和称赞。
通过活动,红领巾小志愿者们即锻炼了人际交往能力,又增强了他们争当文明城市保护者的小主人翁意识。文明城市人人共创,文明成果人人共享,大美临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爱护,让我们一起来为城市增光添彩。(张兆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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