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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已下达资金76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结合中央补助下达资金55.3亿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和在校寄宿生30%的覆盖面,发放生活费补助;对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加大对下补助力度,教育经费着力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发挥转移支付的均衡作用和激励引导作用,带动各级共同加大投入。2019年,省财政已结合中央支持下达资金20.84亿元,更好支持各地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夯实市县投入主体责任。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督促指导市县财政切实落实投入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努力增加义务教育资金规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各项资金来源,更好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据新锐大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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