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为持续简政放权,不断扩大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结合聊城市实际,市政府日前决定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7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行政权力事项1项,新增市级行政权力事项3项,下放至县级、市属开发区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5项。
据了解,按照要求,对于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有关部门要对取消的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对于承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按照省直部门指导开展实施相关工作;对于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切实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搞好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县、市属开发区实施相关权力,并采取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实施权力事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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