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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按照质量提升行动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签订《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工程五方主体单位质量责任书》。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督检查质量隐患台账制度,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隐患下达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单,并要求工程项目明确专人专职进行整改回复。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
三是创新和完善制度。实行项目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根据项目质量日常管理情况,对工程质量技术力量薄弱和管理不到位的项目,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抽查力度。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技术人员进行管理,提高全县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四是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持续抽查工程检查报告合格情况,针对发现的不合格报告均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重新送检或进行实体检测。推进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要求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时时监控项目施工现场施工情况。(郭庆强 邓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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